【文字解读】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5-22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等文件,推动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将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纳入清单范围。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积极推动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

10.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6〕43号)

三、出台目的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深化部门协同、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代理人个人身份信息核验、贷款审批、不动产交易纳税申报等7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推动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加快升级,不断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四、重要举措

(一)部门协同,实现多事项集成“一站办”。聚焦企业办事痛点、堵点问题,统筹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建立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公安、税务、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打破部门壁垒,重构优化服务流程,将多个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实现企业在同一窗口即可便捷地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税费缴纳、证书领取等全部事项,切实减少企业跑动次数。

(二)数据共享,更多申请材料“免提交”。深化各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代理人个人身份信息等关键信息的核验与共享;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等电子材料;创新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减少纸质材料使用,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三)精简材料,推动关联业务“一表办”。立足便民利企服务原则,对不动产转移登记、税费缴纳等关联业务进行材料合并,整合形成《青岛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申请表》,实行多表合一、一套材料,从源头减少材料重复提交;提取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关键信息,形成抵押登记申请一张表,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四)线上线下,实行服务渠道“全覆盖”。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大厅“一件事”专窗办理,也可前往金融机构通过我市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办理,还可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线上办理,切实提升企业办事满意度。

五、咨询电话

0532-826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