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共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国家、省和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强化立法统筹、守好法治底线、完善法律服务,持续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理论学习,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制定《2025年度局长办公会议学法计划》,落实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局长办公会议学法5次,综合运用线上平台、普法讲座等形式推动干部学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培训及考试,系统内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政策覆盖面持续扩大。聚焦打造“魅力岛城 法润自然”普法宣传品牌,继续擦亮“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印发《2025年“魅力岛城 法润自然”法治宣传教育计划》《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清单化、责任化。联合铁路运输法院开展“世界地球日”“府院联动”法治宣传活动,资深法官现场以案释法,推动形成部门协同、源头治理的法治工作格局;联合崂山区税务局开展不动产登记、税收政策进校园活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法润自然”品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法规政策供给,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重要部署要求,研究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2025年出台政策文件,明确责任主体,定期调度,有效提升立法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措施的通知》等18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规政策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提升争议解决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制度机制,强化“谁主办、谁应诉”的行政应诉机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良性互动,做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诉源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
五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梳理并公布涉我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明确我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年度检查频次上限,贯彻落实《青岛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开放包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确保区(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立法研究方面深度不够。参谋作用发挥不够,就案件说案件,以法条说法条,没有挖掘深层次更复杂的体制机制问题,立法政策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加强。
二是普法方式多样化仍有待加强。虽然目前已全方位、多载体进行普法宣传,但实践中仍然较多依赖传统的线下宣传方式,无法充分触达年轻群体和线上受众,难以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的法治学习需求。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推动将述法工作与年终述职评议同部署、同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扎实推进。
(二)坚守法治引领,强化规划引领与土地要素保障。以科学规划引领新发展格局,市政府印发《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意见》,3个县级总体规划、5个分区规划及35个镇级总体规划全部获批实施,为全市城乡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空间保障。以精准土地保障支撑高质量发展,出台三批次规划土地支持政策,助力高品质住宅建设。贯彻“中国康湾”建设部署,系统谋划了康复大学周边等康养、旅居片区,开展配套标准等政策研究,强化康养设施土地规划服务,探索推动房地产转型发展。
(三)坚持法治赋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服务保障力度,擦亮“自然能办”服务品牌,健全完善区局联席会、局企对接会机制,开展“惠企解难”“企事有解”活动,协调解决企业诉求64项,成功化解青岛食品集团权属确认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审批服务更效率,出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规定等12项土地规划保障政策,完善了“1+3+2”规划许可标准体系,积极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不断提高项目土地、规划审批服务效能。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加强立法工作。继续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规政策体系,印发《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统筹2026年出台政策文件。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紧跟国家和省立法进程,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完成《青岛市不动产登记条例》《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抓好日常执法监管,做好工作分析研判、信息共享,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区(市)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及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视程度。依托“鲁执法”平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做到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
(三)强化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擦亮“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持续打造青岛市自己的普法宣传品牌“魅力岛城 法润自然”。带动干部学法,印发2026年度“魅力岛城 法润自然”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下发2026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四)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以源头防范为导向,加大争议化解,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研讨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败诉案件整改、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举一反三,力争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
(五)动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立法统筹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管理,重点审查时效性、合法合规性、是否妨害市场公平竞争等内容,动态集中清理,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