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6-01-09

2025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全年工作聚焦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和生态系统修复提质,通过强化规划刚性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等关键举措,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切实守住了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落实规划管控,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建设大起底大排查工作部署,对“双移交”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实地督导、督促整改。对省自然资源厅通过空天地系统监测及生态环境部门转交的重要生态空间问题点位线索进行摸排梳理、分析研判,及时推送至相关市直部门及区(市)政府,推进问题图斑整改。二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内历史遗留问题有序退出、合理处置,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生态保护红线内历史遗留问题退出实施方案》,并对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内历史遗留问题图斑进行梳理,明确退出时序安排和生态修复举措。三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南湖停车场建设项目、太清宫至八仙墩防火巡护道和配套设施整治工程、沙子口街道拦蓄水工程(北口东山塘坝)、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门楼石塘坝工程等项目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工作。

二、坚守耕地保护“国之大者”,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市级总田长带头巡田,市委、市政府与区(市)党委、政府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实行耕地保护激励,发放市级专项补助2000万元,有效提升基层工作积极性。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启动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统筹划定保护与补充空间,着力化解耕地林地空间矛盾。全市耕地总量连续4年实现净增长,预计达到660万亩,超出保护任务25万亩,耕地保护工作获得省级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0亩、专项补助1038万元。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配合做好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及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按照《青岛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要求,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准入管理工作,做好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供应等环节监管。在实际工作中,严格相关用地环节审查,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土地,不予办理相关用地和规划手续。二是做好蓝天保卫战有关工作,加强绿色矿山动态管理,实施“智慧管矿”常态化监测,对持证露天开采矿山,采取分类措施实施整治;对停产露天矿山,密切关注停产情况,进行日常检查,严防违法违规开采;对正常开采露天矿山,加强巡查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扬尘管控主体责任。

四、示范引领,系统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组织实施覆盖山水林田海岛湾的生态修复规划,系统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成功争取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累计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6760亩,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销号任务,矿山生态功能持续好转;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源头管控与日常监管,有效确保矿山生态修复“不欠新账”;健全地质灾害五级群测群防体系,全市投入资金2008万元,共计消除38处地质灾害隐患,全年未发生险情,生态安全基础持续巩固。

下步,我局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生态环境环保工作,推动美丽青岛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一是按职责继续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履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认定程序,按照《关于明确职责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发现的生态保护红线内疑似违法违规图斑, 按照职责分工, 及时推送园林和林业、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及区 (市) 政府, 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共用,共同推进问题整改。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三是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实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力推进重点低效片区开发建设,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赋能城市绿色发展,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


   中共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