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项目 (第一批胶州段)临时用地批复的公告
2026-04-08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审核,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项目(第一批胶州段)临时用地申请符合要求,我局同意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

项目(第一批胶州段)临时用地的申请,现对结果进行公告。


附件:临时用地具体信息

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项目(第一批胶州段)临时用地具体信息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用地面积

(公顷)

位置

用途

批准文号

使用期限

备注

青岛市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一期)项目(第一批胶州段)临时用地

青岛官路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04.1558

胶州市

胶莱街道

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施工便道、材料堆场

青自然资规临地〔2026〕2号

2026年3月30日-2027年9月30日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