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5〕S20247号
2025-06-10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5〕S20247号 


刘青燕也因保管不善,将鲁(2016)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6104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青燕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