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青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5﹞F10152号)
2025-05-09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青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5﹞F1015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赵明辉 |
四方区金华支路12号16号楼1单元1302户 |
鲁(2015)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31867号 |
王燕燕 |
市南区山东路1号3号楼304户 |
鲁(2024)青岛市不动产证明第0049976号 |
赵建朋 |
市北区阜新路7号2号楼2单元201户 |
鲁(2021)青岛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475号 |
陈倩 |
李沧区峰山路16号4号楼3单元502户 |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34842号 |
姚丹 |
市北区宁夏路26号1栋2单元402户 |
青房地权市字第326255号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