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青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5﹞F10152号)
2025-05-09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青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5﹞F1015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赵明辉

四方区金华支路12号16号楼1单元1302户

鲁(2015)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31867号

王燕燕

市南区山东路1号3号楼304户

鲁(2024)青岛市不动产证明第0049976号

赵建朋

市北区阜新路7号2号楼2单元201户

鲁(2021)青岛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475号

陈倩

李沧区峰山路16号4号楼3单元502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34842号

姚丹

市北区宁夏路26号1栋2单元402户

青房地权市字第326255号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