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3〕S30109号
孙凯文因保管不善,将鲁(2021)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508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凯文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