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3﹞F10097号
2023-03-17

青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3﹞F10097号


下列当事人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已被依法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当事人

     地  址

 被作废不动产权证号

张燕

市南区徐州路2号12号楼1单元101户

鲁(2016)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70247号

常亚强

市北区南口路2号1号楼901户

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61787号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