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自然资规[不动产登公]﹝2023﹞F10097号
下列当事人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已被依法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当事人
地 址
被作废不动产权证号
张燕
市南区徐州路2号12号楼1单元101户
鲁(2016)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70247号
常亚强
市北区南口路2号1号楼901户
鲁(2017)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61787号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