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2〕S30152号
赵玮杰因保管不善,将鲁(2016)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126544号不动产权证书(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玮杰
2022年5月13日